沒有健康的市民,沒有繁榮的社會,保障市民健康的政府實在責無旁貸。因此,政府有責任提供完善的醫療及衛生服務,並根據醫療發展的趨勢提供相應的服務,以及確保不會有市民因經濟原因而得不到適當的醫療服務。同時,醫務衛生服務亦應由社區做起,加強市民的保健意識,增加市民在醫務衛生事務上的參與,以及重視民間的病人組織。
政策主張:
政府必須充分確保市民不會受到任何經濟因素影響其獲得醫療衛生服務之機會,尤其要特別照顧社會上的弱勢社群,以保障其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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