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看法:
過去香港經濟迅速發展,使市民的生活水準大幅提高,唯政府一直欠缺一套完整而周詳的環境保育政策,以至環境品質及自然資源遭到嚴重破壞,不單影響經濟持續發展,更進而降低生活質素,損害個人健康。是以政府實需改變長期以來只求經濟快速增長的發展目標以制訂既能滿足經濟效率,又能滿足環境目標的持續發展政策,務求達致雙贏局面。
政策主張:
一、可持續發展
過去政府在政策制訂的過程中因過份著重社會發展與經濟效益而長期忽略環境保育的訴求,是以目前需對日益惡化的生活質素付上龐大代價。因此,為了後代子孫的福祉著想,政府在取用現有的自然資源作發展時,應該以不妨礙下一代享用地球資源來滿足生活需要為原則,致力在環境保育與經濟發展間取得平衡。
二、自然及海岸保育
政府在維持經濟穩步發展的同時,亦需致力保護自然及海港資源,確立自然環境及海岸生態的保育工作,以減緩山坡水土流失和水資源耗竭的嚴重後果,為締造一個自然和諧的生活空間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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