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看法:
面對全球化及經濟結構轉型而日益惡化的失業情況,以及勞資雙方仍長期處於不對等的地位,香港現時所面對的勞工僱傭問題實應獲得重視。
政策主張:
一、促進就業
目前嚴峻的失業問題對勞動者打擊極大,當中尤對失業兼失學的「雙失」青少年,與及低技術低學歷的中年人士之負面影響最為明顯,故政府實有責任長遠地創造及維持更多就業機會,使市民可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確保勞動者能持續取得足夠的生活資源。此外,政府亦應全面檢討並整合目前零散的勞工僱傭政策,以切實滿足社會和勞動者的需要,並須著力負起培訓人才的責任,提供更多職業培訓機會,確保全民就業。 具體政策
- 增設獨立勞工局;
- 儘快召開全民就業高峰會;
- 創造及維持更多環保工業、家務助理與保安員等短期就業職位;
- 提供稅務及土地優惠吸引北移工業廠商回流本港;
- 向僱主提供補助金或稅務優惠以鼓勵聘請領取失業綜援人士;
- 擴大現時的學徒訓練計劃以納入更多文書、藝術及康樂文化職業;
- 整合目前零散的職業培訓組織及架構;
- 定期檢討各職業培訓課程成效;
- 定期注資僱員再培訓局;
- 向勞資雙方分別提供稅務優惠及有薪假期以鼓勵參與職業培訓;
- 嚴厲打擊非法勞工及不合法受僱人士;及
- 設立強制性建造業分判商註冊制度。
二、勞工權益及保障
為促進平等的勞資關係,達致僱傭雙方共存共享的目標,政府應致力維護及保障關係著受僱人士生計和健康的勞動權益及生活環境。是以政府應積極創造條件,在僱傭合作互利的基礎上讓勞動者得以保障個人尊嚴,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具體政策
- 重新制訂法例以恢復集體談判權;
- 保障僱員組織並參與工會活動的權利;
- 設立法定最低工資;
- 設立法定最高工時;
- 訂立僱員硬性工作休息時間;
- 分娩假期及工傷休假可獲發放全薪;
- 向因病休假連續兩天或以上的僱員發放疾病津貼;及
- 刪除《僱傭條例》中的「四.一八」規定以加強保障兼職員工。
三、職業安全與健康
工作環境乃影響僱員生產力以至保障勞動者生命財產的重要元素,故此政府應繼續加強工作安全與職業健康的宣導,協助僱傭雙方合力改善工作環境,保障受僱人士的安全。
具體政策
- 制定法律,使婦女在政治、經濟、法律、社會各方面均享有平等機會,不受歧視;
- 建立保障婦女人身安全之完整制度與環境;
- 加強分娩保障的法例,並監察勞工法例的執行;
- 教育的課程內容應包括倡議男女平等的觀念及促進平等之角式分工;
- 加強足夠社區支援服務,包括托兒、課餘托管、暫托、家務助理、社區健康中心等;
為全職家庭主婦提供退休保障計劃;
- 加強對單親家庭的協助,提高單親家庭的經濟援助及放寬其入住公屋的規限;
制定父親「侍產假期」的法例。
四、青少年
青少年既是社會的主要棟樑,亦是未來的主人翁,故此有必要培育一群有責任感、有素養和能幹的青年,使他們積極地發揮創建社會的能力,在將來回饋及貢獻社會。同時,全力協助青少年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發展他們各自的才能,並提高青少年對國家、社會及政治事務的認識和參與。
具體政策
- 制訂青少年政策,促進青少年的發展和權益;
- 在學校實行生命教育,加強青少年的價值觀及品格發展;
- 加強培育青少年興趣的課程,啟發青少年的多元智能;
- 加強青少年公民教育的培訓,提高青少年的國家及社會意識;
- 為青少年提供足夠的培訓渠道,讓青少年自我增值,為投身社會作好準備;
- 增加資源處理身處危機的青少年。
五、家庭政策
家庭是社會組成的最基本元素,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定庭,才會有一個安定繁榮的社會。
具體政策
- 制定家庭政策,讓各項有關的公共政策能照顧不同家庭的需要,促進家庭的功能;
- 為需要在家中照顧長者、殘疾人士、小童及長期病患者的人士提供協助,如提供津貼和培訓等,積極未協助實踐家庭的功能;
- 提供及加強優惠的政策,如稅務優惠、鼓勵子女照顧父母;
- 加強性別平等的親職觀,促進父母共同承擔照顧子女的責任;
- 加強家庭暴力及性侵犯的防治工作;
- 響應國際家庭日,喚起社會對家庭及其問題的關注。
六、殘疾人士及復康服務
每個人在社會上都有其功能及意義,殘疾人士也不例外,只要社會人士、政府各部門及相關組織機構能互相協調、策劃及發展復康服務,並給他們一個充份發揮體內潛能的機會,同樣地,他們與健全人士沒異,亦可全面投入參與社會,享有均等的權利。
具體政策
- 以機械挖掘全面取締現時的手挖沉箱工程;
- 增加人手巡查工作場所,以檢控未能提供合理工作環境的僱主;及
- 鼓勵勞動者參與制訂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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