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08年11月20日
主頁 > 政策總綱 > 第 7 章 ─ 教育政策
 
 
 

基本看法:

隨著普及教育的推行,政府目前已經能夠向大部份學童提供接受基礎教育的機會,唯在教育服務的質量上則仍有待改善。是以現時的教育制度實需因應時代轉變而作出調整,務求妥善發揮教育的社會階梯功能以長遠提升香港人力資源的素質與國際競爭力,並改善個人的生活條件。

政策主張:

一、教育目標及制度

為了社會人才的全面發展,提升人民素質,政府應對教育服務作出長遠而持續的規劃與投資,並應保障每個人均能擁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因此,政府應該公平地分配教育資源,並全面推展「全人教育」,讓個人潛能得以均衡發展,使個人優點能得以發揮。

具體政策

  • 釐訂整體及各教育階段的目標,並因應社會發展定期作出檢討;
  • 全面檢討並精簡各教育決策架構及機制,並加入民選代表;
  • 政府教育開支提高至每年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五或以上;
  • 擴大「義務普及基礎教育」至十一年,以將幼兒教育納入正規教育體系之中;
  • 在小學及初中階段以母語作為主要的授課語言;
  • 減少小學及初中階段的純學科課程,並將公民教育課程列為獨立科目以配合社會發展;及
  • 編訂「校政民主化指引」,劃分教職員和學生對校政決策的權責。

二、幼兒教育

幼兒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礎,亦是全人終身學習的基石,無論生理、人格、語言、智力等各方面均奠基於此。因此,政府應致力提升幼兒教育質素,提供愉快的群體學習環境以協助幼兒建立自信與正確的價值觀。

具體政策

  • 逐步合併並統一現時幼稚園及幼兒中心的組織架構、師資訓練與學生比例,並劃一幼兒教育學制為兩年;
  • 擴大幼稚園學費減免計劃以資助更多低收入家庭;
  • 改變目前幼稚園直接資助計劃的資助準則,由按學生人數計算改為按幼稚園/幼兒中心老師(幼師)薪金計算;
  • 逐步提升幼師入職學歷要求至專上教育水平;
  • 向幼師提供進修津貼及假期,以逐步提升每間幼稚園的「合格幼師」比例至最少百分之七十五或以上;及
  • 鼓勵小學為未曾接受幼兒教育的小一新生開辦適應課程。

三、小學教育

香港的小學教育一直以來都被譏為「填鴨式」教育,這種只著重學科成績的思維根本未能提供足夠空間讓學生充分發展各方面的潛質。是以政府應改良現時小學的課程及教學方法,為小學生提供全面、均衡而多元的學習經歷。

具體政策

  • 增撥資源以全面落實小學全日制;
  • 逐步減低小學平均師生比例至一比二十;
  • 逐步減少小學平均每班學生人數至三十人;
  • 保留現行小一入學機制的「就近入學」原則,並進一步減少自行收生名額以減低小學學位世襲化的情況;
  • 提升小學教師入職學歷要求至學士學位水平;及
  • 向現職的非學位小學教師提供在職進修津貼及假期,以鼓勵修讀教育學位課程。

四、中學教育

中學教育是基礎教育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目前適齡兒童在「九年義務普及基礎教育」政策下皆可完成初中課程,但由於學生的學業根基及性向各有不同,故現時過份著重學術及考試成績的傳統文法中學課程令部份學生未能有所發揮,甚至引來學習行為問題。因此,政府應改變過往側重精英教育的辦學方針,並致力鼓勵高中教育多元化以提供平台讓不同性向的學生發展所長,減輕學習壓力。

具體政策

  • 長遠將中學學制改為六年,即三年初中與三年高中的「三三制」;
  • 保留並繼續資助提供多元教育平台的實用中學及職業訓練學校;
  • 逐步減低中學平均師生比例至一比十六;
  • 逐步減少中學平均每班學生人數至三十五人;
  • 增撥資源以全面取消中學浮動班制度;
  • 提高現時「教師校內評審」部份在兩個公開試制度中的比重,以減少考核學生的背誦及文字傳意技巧;
  • 取消目前高中課程的嚴格文理商科分流以擴闊學生的學習領域;及
  • 增撥資源以加強學生的英語水平,做好「保底」工作。

五、高等教育

專上院校是社會培養專才及精英之場所,也是創造和傳播知識之搖籃。隨著科技發展與知識經濟的來臨,未來的經濟角力實際上是人力資源的比併,是以政府實有必要對現時的高等教育服務作出深入而全面的整頓改革,提升教與學的質素,並加強社會文化及人文精神的傳延,以培育高水平的專上院校畢業生。

具體政策

  • 確立學術研究及創作自由,維護專上院校自治;
  • 設立一個單一的高等教育組織,負責所有專上院校的撥款及政策制訂工作;
    長遠將學士學位課程學制改為四年;
  • 撤銷副學士學位及高級文憑課程的「自負盈虧」運作原則,向修讀此等課程的學生提供不少於目前提供予學士學位課程學生的資助;
  • 增撥資源以提高大學收生機制的多元性及靈活性,讓專上院校可在各級別額外取錄表現優秀的副學士學位及高級文憑課程學生;
  • 堅守「寬進嚴出」原則,確保專上院校畢業生的質素;
  • 放寬目前受資助院校的非本地本科一年級學生上限至全港一年級學生的百分之五;
  • 設立「專上學院學生海外交流基金」,鼓勵學生到海外交流學習;
  • 增撥資源以增加研究生課程學額;
  • 改革現時的研究撥款機制,以改變對人文社會學科研究撥款的不公平情況與鼓勵學術研究本土化;及
  • 協助現存的私立專上院校加入受資助體系。

六、持續教育

社會發展日新月異,在全球化浪潮下知識的生命週期更日益縮短,故此政府必須致力配合成人追求終身學習的精神,增撥資源推廣持續進修以美化生活,充實人生。

具體政策

  • 提高現時的個人進修開支免稅額至每年十萬元;
  • 增撥資源支援社區教育以提供充足的進修機會,強化社區意識;
  • 提供全面性的自學考試制度;及
  • 加強對持續教育課程的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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